企业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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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中政宇建设有限公司秉承“简单、坦诚、阳光”的组织文化,以及“诚实守信”的核心价值观。瑞源实业员工追逐阳光下的公司利润和个人价值,以廉为荣、以贪为耻。瑞源实业制定以下廉洁从业准则规范员工从业行为,全体员工应严格遵照执行。

第一、 遵守财税法规及上市公司财务准则,一切账目都清晰、准确。

第二、 不得在未经上级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其他业务。

第三、 遵守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不得违反程序进行决策或投资。

第四、 维护公司的资产安全,不得利用公司财产进行违规拆借、担保、抵押,不得挪用公司资产为个人及亲属谋利。

第五、 任何员工不得未经批准以私人名义持有公司资产,不得帐外存放资产。

第六、 遵守“诚实守信”原则,不得有篡改合同、虚构或谎报经营业绩等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。

第七、 遵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准则,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在公开或私下场合透露公司未经公开的信息、经营数据等。

第八、 不得接受非由公司指派的任何兼职和股东身份,不参与任何可能影响公司决策的公关活动。

第九、 不得接受和索取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,包括但不限于由任何单位、个人向公司员工及其家属提供的好处费、回扣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违规的礼品、旅游、学习培训、交通工具、住房、家庭装修及无偿借用等。

第十、 遵守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和法规、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,自愿签署保密协议,不得泄露公司图纸、规范、人员信息及其他文件。

第十一、 遵守国家招投标法规及公司招投标制度,不与任何投标单位就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、价格、工程量、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。

第十二、 不得设立特别门槛以框定投标单位,不得私下向承包商指定供应商、专业分包单位或下游协作单位,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假借第三方名义参与投标。

第十三、 公司实行特殊关系回避原则,任何员工不得利用个人职权干涉直系亲属的人事安排,员工亲属担任领导或负主要责任的单位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时,员工应主动申报,并回避相关事务。

第十四、 自觉接受内部审计、审查制度的监察,若发现公司任何人员有参与不合规活动的倾向、尝试及行为时,应立即向公司领导、公司纪委、审计监察部门举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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